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精神,为扎实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强化目标管理,促进专业质量文化建设,学校决定对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第一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建筑学、城乡规划、工程管理、音乐学。
第一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
第二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体育教育、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物理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通信工程、网络工程、测绘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视觉传达设计。
二、检查内容
聚焦专业自获批以来的增量建设,逐一核查建设目标任务完成、相关措施落实、标志性成果、质量文化建设、存在问题、对策与建议等情况。
(一)专业自查
各学院和各专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对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湖南城市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附件2)及各专业申报信息采集表,明确一流专业建设内涵要求,梳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以来的建设情况,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自查工作:
1.专业整体建设水平及主要优势特色;
2.专业建设目标与成效;
3.新增的标志性成果;
4.质量文化建设;
5.下一步建设规划。
(二)现场汇报
1.由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和专业骨干教师组成团队,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整体情况进行现场汇报(10分钟)。
2.专家组提问、查看资料或现场、评议、反馈。
3.现场资料准备: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
4.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中期评估检查是学校推进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2.充分挖掘。各学院要充分挖掘和凝练建设成效与成果,认真梳理和总结问题,详细规划部署建设和改进方案,确保能够顺利通过一流本科专业的认定评估。
3.各学院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湖南城市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科(一办公楼11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21325598@qq.com。
联系人:尹琪(13873727839)
附件: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
2.湖南城市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3.湖南城市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报告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20日